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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院领导与患者见面会制度(修订)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医德医风建设,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现对我院院领导与患者见面会制度进行修订。

(一)院领导与患者见面会是院方领导与病人和家属面对面进行交流的重要活动。

(二)院领导与患者见面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参加人员为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及党办、医务处、门诊部、护理部、医保办、后勤保障处、膳食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

(三)参加见面会的患者和家属,按照住院床位号随机抽取产生,并由患者所在科室的科主任、护士长负责通知,保证患者和家属到会。

(四)对患者所反映意见和建议,要做好记录。会议结束后,由专人负责将有关反映问题上报主管院领导批示,并责成有关部门具体落实,反馈意见要求不超过一周。

(五)实行督办制,由党办专人负责督办反馈落实情况。

(六)院领导与患者见面会的召开情况和问题解决情况,在当月医院工作质量考核打分会上进行通报,并与当月奖金挂钩,进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