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二)选聘人数
2026年拟选聘科研岗位博士研究生18名,具体岗位详见博士选聘《科研岗位表》(附件1)
(三)岗位条件
1、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医学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以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本专业领域中科院大区一、二区论文,2025年及以前发表的以发表当年为准,之后发表的以中科院最新分区为准。
二、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材料:《科研岗位报名表》(附件2)、《科研岗位报名信息表》(附件3),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名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博士后证书(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人员)、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国外、境外院校),资格证(医师、护理人员),规培合格证明(取得人员),身份证,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业绩材料。
2、报名方式:申请人将《科研岗位报名表》、《科研岗位报名信息表》及其他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hbydsyqnbslt@163.com。
联系人:顾老师,电话:0311-86095785。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根据医院岗位需求,对应聘者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医院成立选聘专家组,对应聘者进行考核选拔。
(四)体检、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为准,因单位为医疗卫生行业,以保障和促进公众健康为宗旨,患有不适宜岗位工作要求的传染性疾病者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医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聘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取得证书日期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26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的拟聘用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三、待遇
采取“一事一议”政策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095785(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095262(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纪委)
附件1:科研岗位表.pdf
附件2:科研岗位报名表.doc
附件3:科研岗位报名信息表 .xls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2026年8月18日